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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小额信贷机构与国际投资者交流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1-5-10 14:11:54 | 点击量: | 来源:中国经营网

 4月27日从第三届小额信贷机构与国际投资者交流会暨小额贷款公司研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得到了蓬勃发展,并为一些低收入人群以及小企业和农户获得资金融通发挥了很大作用。目前,我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3027家、从业人员32000多人。
        据悉,研讨会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世界微型金融日内瓦论坛、中国普惠金融工作组主办,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协办。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主席吴晓灵,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党组书记、部务委员会主席、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秘书长焦瑾璞,德国国际合作机构金融发展部主任吉乐,世界微型金融日内瓦论坛CEO维提·坦比亚(Vidhi Tanbiah)为研讨会开幕致词。会议就我国小额信贷等微型金融领域话题进行了广泛交流与对话。
         吴晓灵在会上表示,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在促进小额信贷发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小额信贷是促进低收入人群改变命运的有效途径,政府需要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给予支持,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和爱护。
        吴晓灵认为,当前制约小额信贷发展的最主要问题是小额信贷组织合法身份问题以及为其开辟资金来源的问题。她表示,小额信贷组织可以是多种多样形式的,既可以将公益性质的小额信贷组织进行公司制改造,把赠款转变为资本金,也可以是有正规金融牌照专门发放小额贷款的机构。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虽获得蓬勃发展,但难以从银行机构获得更多资金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大障碍。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开辟资金来源问题,她认为,应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杠杆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批发机构的认识。对于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应建立政府引导型的批发资金,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要更多地发挥杠杆作用,政府的财政资金可以作为小额信贷的担保资金,也可以作为贴息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到最需要贷款的地方去;对商业性的小额信贷机构,要提高他们从银行融资的杠杆率,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焦瑾璞表示,最近几年我国微型金融体系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当前我国微型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实现了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城乡微型金融主体数量大幅增加;技术创新有所发展,产品服务逐渐丰富;微型金融监管逐渐发展,央行和银监会等积极探索差异化监管制度,降低准入门槛,改变监管方式。地方政府也普遍建立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机构的管理机制;政策支持力度日渐加大,公共服务开始普及,信用建设初见成效,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日益减少。
焦瑾璞同时提出,当前我国微型金融体系具有诸多薄弱环节。其中,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匮乏等问题相对突出,“批发加零售”多层次资金供给体系尚未形成。他建议有关部门应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注册资本与融入资金的比例应从目前的1∶0.5适当提高到1∶1或1∶2。对解决微型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焦瑾璞提出五项建议:一是在微型金融领域加强跨部门协调,成立国务院促进微型金融发展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城乡微型金融。二是完善微型金融统计工作,加强对微型金融客户的经济、金融活动的统计监测。三是建立健全微型金融批发供给体系,一方面要发动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承担批发资金的职能;另一方面要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四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研究支持基层金融发展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同时将现有适用于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的优惠政策扩大到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金融机构。五是要完善微型金融监管,探索适用不同类型微型金融主体的差异化监管模式。
人大财经委、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领导,20多个省市金融办负责人,邮储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及NGO小额贷款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地方小额信贷协会代表,150余位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代表,超过100人的国外投资机构及国际投资者,以及业内专家学者共4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并对小额信贷等微型金融领域话题进行交流与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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