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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 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变得更易懂

发布时间:2012-1-11 11:57:47 | 点击量: | 来源:

 从今年元旦起,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力求降低理财客户的购买风险。据省内多家银行发现,新年银行理财产品在说明书及风险提示方面明显改善,条款更加简单透明。一度热络的网银理财产品也因存在风险披露不足的问题,被部分银行调整购买程序。

  效果一 说明书更明了,提示风险

  此前,不少银行在营销理财产品过程中往往大做“高收益率”的概念,而忽略了托管费、销售费以及对理财风险的完整披露。受理财产品新规影响,今年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最大变化是对收益率说明、收费项目等信息披露更为详尽。

  记者昨日走访工行、中行、交行等银行网点发现,多数银行均对新发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予以改版。在新版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银行明显提高了风险揭示内容的占比;在介绍收益时,也增添了“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等字样。此外,被投资者视为“天书”的结构性产品说明书,也摒弃了触发条件、初始价格等专业术语,更加简单明了。

  在工行长沙某网点,记者发现该行新发行的一款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注明:在费率方面,理财资产托管年费率为0.02%,销售手续年费率为0.40%,该产品拟投资的资产组合预算年化收益率约5.62%,扣除上述两项费用后,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20%。客户对理财收益和费率情况一目了然。

  在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网点,其新印刷的理财产品宣传单上,除了收益率介绍,还增加了风险评级栏目,并明确提示客户“理财产品非存款”。当记者以购买理财产品的新客户身份咨询是否可以免掉“风险测评”这一环节时,却被该行一位理财经理拒绝。“客户买任何理财产品都要重新进行风险测评。”该理财经理表示,特别是对于一些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的客户,银行须进行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才能对其销售。

  效果二 网银渠道销售开始规范

  去年以来,各大银行纷纷开设了网上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渠道,客户到网上“秒杀”理财产品渐成时尚。不过,通过网银购买理财产品面临缺少信息披露和风险评估的“硬伤”,让不少低风险客户往往买到了不适合自己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一旦出现亏损等问题,这些投资者往往把责任归咎于银行。为此,银行也开始规范和改进网银销售理财产品的流程。

  昨日记者登录民生银行网站发现,该行已关闭大众版个人网银的“理财产品服务”功能,但贵宾版个人网银理财服务仍能使用,其他银行目前还没有关闭网银销售理财产品的渠道。据该行人士介绍,按照银监会新办法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未采用数字签名认证的大众版个人网银将不能销售理财产品。投资者只有到该行营业网点办理U宝并进行风险评估后,才能通过网银购买理财产品。而另一家银行网银系统也提示,没有进行风险评估,而欲通过网银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必须到该行网点进行风险评估才能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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